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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区4户业主不交物业费被"选择性停电梯"
作者: 2014-04-08 10:01:06 浏览:40
信息来源:常州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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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日,居民张女士反映,称物业把她家楼层电梯停了,如今上下楼必须先爬楼梯到其他楼层才能坐电梯。

  记者在该小区1号楼甲单元电梯内看到,电梯原本可直达地下1层到11层,但8、9两个楼层的按钮按了无反应。张女士介绍,电梯是从3月20日开始停的,至今已半个多月。停电梯,张女士认为是不交物业费导致。张女士说,8楼和9楼共4户居民,都没交物业费,但不交事出有因。她说,自己是2009年买的房,从她买房起,顶楼前包檐就一直漏水,整个单元每家住户都不能在阳台外晾衣服。包括她在内的多家住户均向物业反映过,物业也多次来修,但每次治标不治本,漏水问题始终无法根治。

  既然是整个单元共有的问题,为何只有4户居民不交费?张女士表示,其他楼层的居民因家中有老人小孩,怕麻烦而被迫交费,她们4户坚持要讨个说法,因此遭遇物业“选择性停电梯”。另一名业主虞先生表示,根据小区设置,电梯外部并未安装刷卡设备,因此4户居民可进入电梯内,如要上8楼,则坐电梯到7楼再爬一层,如要上9楼,则到10楼往下爬一层。

  据该小区物业方介绍,小区电梯都要按月收取电梯维修费,包含在物业费内,因4户居民迟迟不交费,物业自然不可能倒贴维修费,因此停掉了他们的电梯使用权。物业方还表示,顶楼漏水问题他们已多次上门帮助维修,但实质上这是开发商的事情,物业只不过是帮忙,4户居民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实在没有道理。

  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纪成认为,房屋质量归开发商负责,可以要求开发商履行保修义务。电梯使用和物业服务由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,如果物业有服务不到位的地方,业主可向物业方或业委会提出,但有支付物业费的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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